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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完善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让群众少跑腿

来源:网联运维发布时间:2022-07-08 16:37:53访问量:

“太感谢你们了!”郭女士一边签署《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一边激动地说。近日,郭女士因请求支付抚养费到于都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咨询过程中,郭女士说自己2020年3月10日与前夫签订离婚协议,协议约定两个小孩由自己抚养,前夫承担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现前夫对孩子不闻不问,也不支付抚养费,自己小学文化,在鞋厂打零工,独自抚养孩子十分吃力,想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前夫承担抚养费。因郭女士未提供经济困难证明,于都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告知其可以采取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办理法律援助,并在核查郭女士的书面承诺属实后,马上为其办理了受理审批手续,给予了法律援助。这是赣州市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为切实解决群众在申请法律援助中来回跑、开证明难等问题,赣州市自2021年9月起,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2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适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赣州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从实施范围、适用情形、申请流程、核查方式、虚假承诺处理等五个方面对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并制作发布《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

通知要求,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和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一要规范操作指引。在受理审查公民法律援助申请时,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二要优化便民举措。充分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加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策的宣传,在服务大厅公示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申请人浏览、查询、索取或下载。三要加强承诺核查。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书面核查等方式开展事中、事后证明事项的核查。与江西省重点人群信息数据查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通过查找、比对各类社会救助的家庭及共同生活成员的相关信息,实现精准核查。

2022年上半年,全市共办理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1885件,采用告知承诺制335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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