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无障碍

关于许醇志遗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公告

来源:网联运维发布时间:2023-02-28 16:14:25访问量:

许醇志,男,身份证号为3621241974****0018,现为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证号为31404011104722,在大余县南安法律服务所执业。因其个人保管不善,由赣州市司法局于2018831日颁发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遗失,现经个人申请、大余县司法局初核,拟补办新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服务市场主题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62号)等文件精神,现通过赣州市司法局网站进行公告,许醇志遗失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作废。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