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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运用“清单制”管理规范推进乡村治理

来源:发布时间:2021-07-29 16:07:00访问量:

赣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关于推进乡村治理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运用“清单制”管理,重点对乡村治理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提升乡村治理规范化水平。

一是党建引领,探索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夯实乡村治理基层党组织基础。探索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建年度工作抓什么、谁来抓、怎么抓,构建起上下联动和协调配合抓党建的工作格局。2021年6月,赣州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全市基层党建“三化”建设提升增效和质量过硬2021年重点项目清单》,明确基层党建建设的具体措施和有关要求。上犹县针对农村基层党建组织设置、领导班子建设等10个方面,精心梳理了村基层党建“三化”工作要求清单47条,统领全县基层党建工作。

    二是加强监督,打造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紧盯基层小微权力,建立和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做实监督文章。按照“一权力一清单、一清单一流程”,进一步优化办事环节、明确办事程序,不仅让村“两委”干部明晰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怎么做”,也让群众一目了然事情“去哪里办、怎么办”,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全南县针对农村干部权力界定模糊、决策随意、监管薄弱等问题,将南迳镇做为试点乡镇,探索建立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化运行机制,从源头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助推廉洁乡村建设。

三是强化服务,做实乡镇服务清单。按照权力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等必须由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外,把直接面向农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办理事项和服务事项的指导和监督。同时,根据全国和全省统一部署,推进赋予乡镇首批县级审批和服务执法权限,对事项进行优化和完善。安远县依托政务服务“三级联动”模式,按照“村帮办、乡承办、县统办”的思路,优化县乡权责,实行“三统一”,构建城乡均衡发展的政务服务。

四是精准明确,完善村级出具证明事项清单。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市民政联合发改、公安、司法、人社、卫健委等部门,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相关要求,要求做到制度设计与督促落实、依法依规与方便群众、集中推进与常抓不懈等相结合, 为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推责证明”问题,减轻基层负责,规范证明事项,章贡区共清查事项242项,取消证明49项,暂时保留证明45项,认定无效证明148项。

五是政经分离,探索村级财务管理“政经分离”。引导和支持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发挥依法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发展集体经济等方面的作用,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独立运营。逐步推行村委会与股份经济合作社“政经分离”“账务分开”,在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形成“村本级”和“股份经济合作组织”两套核算体系,进一步理顺村级合作组织和村委会的关系。20216月,以市产改办名义印发《村级组织“账务分开”的账务处理工作指引》,就稳步推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民委员会会计核算分账管理改革作具体部署。截至目前,全市已实行账务分开的村已达2500个,占全市总村数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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