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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

来源:发布时间:2018-02-11 00:00:00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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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赣州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定,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市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3、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工作,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4、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负责委托港、澳特别行政区律师办理公证事务,指导市公证员协会工作。

  5、管理、监督、指导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司法助理员工作,指导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

  7、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8、组织实施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9、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市司法鉴定协会工作。

  10、负责和指导全市医患纠纷专业调解仲裁工作,负责医患纠纷的专业调解仲裁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11、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12、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3、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司法局编制数49人,其中:行政政法编制43人、全额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81人,其中:在职人数43人,包括行政人员41人、工勤人员2人、全额事业5人;退休人员42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㈠ 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赣州市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17.75万元,较上年下降9.25%,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2.9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1.69%;上年结余结转资金504.8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8.31%。

  ㈡ 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赣州市司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317.75万元,较上年下降9.25%,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31.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8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2.37万元,较上年增长18.7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655.71万元、较上年下降21.3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7万元,较上年下降90.1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改由社保统一发放,导致相关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8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13%,与上年持平。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1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3%;住房保障支出36.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4%。

  ㈢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赣州市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12.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69%,较上年增长4.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支出增长。具体为:公共安全支出658.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96%;社会保障和就业60.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8.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8%;住房保障支出36.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4%。

  (四) 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赣州市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赣州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0.88万元,较上年增长0.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增长。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赣州市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2.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60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0.9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4.15万元,增长65.6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费16.15万元,比上年减少0.85万元,下降 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车辆数量没有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现有1台执法执勤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零件老化,损坏严重,影响安全行驶,我局计划对该车申请报废。近年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数持续增长,我局执法监督任务日益繁重,现可使用的5台执法执勤用车无法满足执法执勤现实需求。故我局根据“减一补一”的原则,计划今年新购一辆执法执勤用车。

   第三部分 赣州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赣州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指司法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司法局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开支。

  (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司法局用于缴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司法局用于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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