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赣州市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为赣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办职责,一体推进法治赣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是抓工作统筹。推动召开六届市委第三次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组织20个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2个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现场法治述职,压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推动印发《赣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链条述法实施细则》,从机制上提升述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实效化水平。出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领导挂点联系县(市、区)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协调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省重点指标监测考核事项,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抓部署推动。推动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组织12个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述职,推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成立工作组下沉石城县、寻乌县,指导支持两地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组织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择优推荐11个项目申报全省示范创建候选项目。三是抓责任压实。督促各地各部门刚性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认真组织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省实地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和法治督察问题整改专项核查,组织对4个县(市)扎实开展年度法治督察,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二)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聚焦服务中心大局,全力推动政府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请制定颁布《赣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赣州市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赣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印制《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南》《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法治化管理的工作指引》,系统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查把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271件,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相关文件206件,当好“参谋”助力依法决策。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调整《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厘清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底数。制定《赣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办法》,建立文件评估机制。在50个市直单位、4个县(市、区)开展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做到统一报备、统一审查、统一纠错。扎实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认真组织市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再清理,有力维护法制统一。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项目化推动12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基层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做实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三)筑牢安全防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一是抓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部署开展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与梅州市、龙岩市建立三边社区矫正执法协作机制,破解社区矫正对象跨省域边界城市活动执法监管和检察监督难题。全市在矫对象无一脱管漏管,实现省内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和省外重点释放人员全接送,有效维护“春节”、全国两会及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重大节日和重要特殊时期社会安全稳定。二是提高行政争议化解质效。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依托全市各级综治中心、信访局、人民法院设立行政复议工作服务台,建立主动吸纳行政争议进入行政复议渠道化解机制,今年全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同比翻番。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建立公安交通管理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快速化解机制,坚持依法履职、有错必纠,全市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达44.74%,通过有力监督为市场主体避免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推动行政机关败诉率大幅度降至6.46%,降幅达56%。三是助推基层治理水平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和推广“寻乌模式”,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深化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调解矛盾纠纷5.3万余件,成功率97.4%。积极探索开展商事调解试点,成立省内首家商事调解中心,已调解成功53件,案件标的额达1600万余元。
(四)践行法治为民,做实做优公共法律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一是全面建强基层法治堡垒。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市296个司法所全部达标。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落实,转任、招录299名司法协理员,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所均达5.3人。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培训689场次,培养社区、园区“法律明白人”骨干7394人,设立“法律明白人”工作室8个、法治实践站305个、服务工作岗3964个。二是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组织80家市直单位编制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抵制高额彩礼·‘典’亮婚俗新风”“法护营商·公益普法大讲堂”“千所进万企”“有法帮你·法治护苗”等主题活动,组织普法宣传活动8739场。三是持续优化法律服务。精心打造“有法帮你”品牌“赣南样板”,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一体化、一条龙”的优质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体、网络三大平台提供法律服务总量33万人次。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回访和群众投诉受理,市本级共计开展回访21603起,综合满意率99.28%,位居全省前列。
二、存在问题
(一)对基层单位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不够多。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核业务学习、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比较少,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部分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有待加强。日常监管主要是工作检查、年度考核和投诉调查处理等事中、事后管理,通过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等事前预防措施防范化解管理风险相对较少。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印发《2024年度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督促市县两级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类主体班次的重要课程,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组织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二是认真落实依法治市牵头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召开六届市委第三次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扎实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候选项目推荐工作和年度实地法治督察,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认真组织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省实地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严密组织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专项监督行动,协调召开全市重点领域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调度会,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三是加快推进红色法治文化研究。全面完成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行政史陈列馆建设,《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行政史》入选中宣部重大选题备案、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中央苏区法律文本整理汇编》已经列入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革命根据地法制史建设研究资料汇编和著作”出版工作方案》;受邀参加中央依法治国办召开的红色法治文化理论专项研究专题会并作经验介绍,加强红色法治文化建设的做法在《中国法治》刊载。
四、2025年工作安排
一是压实法治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深入探索对司法或执法中某一特定领域开展专题述法,抓实法治述职形成“述法—评议—反馈—整改”全链条述法工作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进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常态化,全面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集中考法制度,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能力。
二是全面深化改革,打造特色品牌。以改革创新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积极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力支持石城县、寻乌县做好第三批全国示范创建评审工作,力争取得新突破。持续深化公职律师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等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指导各地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强做实调解品牌。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助力营商环境。按照部署落实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任务。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探索建立纪检监察、民主监督、行政检察与执法监督协作配合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四是践行“有法帮你”,维护安全稳定。积极推进地方立法,高质量完成《赣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和《赣州市献血条例》的起草、审查和审议工作,加快推进《赣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进程。持续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六进”活动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个十百千万”工程,健全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联动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推动各县(市、区)“两个中心”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依法及时提供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