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行政复议专业人才缺少难题,赣州市司法局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了《赣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法律服务项目采购方案》,拟面向社会采购3家供应商,每家供应商应指派不少于1名律师到采购人处坐班。因报名供应商未达到最低数量要求,为保障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采购要求进行调整,将“采购3家供应商,每家供应商应指派不少于1名律师到采购人处坐班”,调整为“采购1家供应商,每家供应商应指派不少于3名律师到采购人处坐班”,相应条款同步进行修改。现将调整后的公告发布如下,有意愿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1日前报名。
附件:《赣州市司法局2025年行政复议法律服务项目采购方案》
赣州市司法局
2025年11月27日
赣州市司法局2025年行政复议
法律服务项目采购方案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高我市行政争议解决效率,破解行政复议专业人才缺少难题,促进我市依法行政水平提升,特制定此采购方案。
一、项目采购背景
随着法治制度的完善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行政复议作为一种重要的行政救济途径,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近年来各地行政复议案件的数量呈显著增多现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明确行政复议原则、职责和保障,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增加行政复议前置情形,完善行政复议申请便民举措,加强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的监督。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激增,各地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向专业法律服务机构采购行政复议法律服务,可以有效缓解工作任务增加与专业人员缺少的现实矛盾。
二、采购需求
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审查、裁决全过程,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专业法律咨询,确保行政复议机关能够及时获得所需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2.协助起草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3.参与行政复议的听证,协助整理完善资料。
4.协助参加相关与行政复议有关的会议和调研工作。
5.协助送达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6.协助整理行政复议案卷等工作。
三、采购服务数量
拟采购1家供应商提供以下法律服务:每家供应商应指派不少于3名律师到采购人处坐班,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审查、审理、裁决全过程,提供法律服务。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自签订法律服务合同约定日期起算,但坐班律师未能按时到岗的,自坐班律师到岗时起算。
五、法律服务费用
24万元/年,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为保证工作延续性,坐班律师确定后,服务期限内不得随意更换,更换人次超过3人次的,视为违约,每增加1人次的,应当按服务费用3%支付违约金。
六、对供应商的要求
供应商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必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聘法律顾问律师,且注册律师不少于20人。
6.选派的坐班律师必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7.应优先选派具有两年以上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行政单位法律顾问等方面的实践经验且没有受到过党纪处分、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党员律师提供坐班服务。
8.选派的坐班律师在服务期内,不得同时在外担任法律顾问或从事采购人以外的主体委托的律师代理业务等各类兼职工作。
七、采购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7日-12月1日。
2.报名地点:赣州市行政复议中心(章贡区赣江源大道31号赣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楼406室)。
3.报名方式:采取律师事务所推荐的方式报名。有意参与的律师事务所请将律所报名表(附件)、拟派驻律师个人简介(格式自拟),附带相关响应材料(一式四份),分别加盖所在律所公章后提交至赣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fzb8391050@163.com,联系人:钟薇,联系电话:0797-8299100,15779748290。
4.相关响应材料应包含: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扫描件和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资格声明函》(就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要求作出声明);能够证明供应商综合实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的荣誉、政府法律服务项目的相关经验(脱敏);拟派驻律师律师执业资格证等。
(二)组织评审
赣州市司法局将组成评审专家组,根据供应商报价、律师事务所情况、服务方案、拟派驻律师情况等综合进行评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中选供应商。
(三)签订协议
供应商确定后将在赣州市司法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赣州市司法局与确定中选供应商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经协商一致可以续期。
八、争议解决
以上条款解释权属于赣州市司法局,供应商违反本方案及协议约定的,赣州市司法局有权终止采购或者解除协议。
附件:律师事务所报名表
附件:
律师事务所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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